
医院篡改病历并非普遍常态泸深在线,但个别案例仍时有发生,且一旦查实将面临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

大家好,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,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。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,篡改病历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,需承担赔偿责任;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也明确禁止篡改病历,违者可被警告、罚款或追责。现实中,确有医院因医疗纠纷后修改病历被立案调查的事件:如2024年浙江苍南县一卫生院接诊医师在患儿死亡后补正病历内容,被卫健部门认定为“未按规定填写病历”并立案调查;北京长峰医院曾因篡改病历导致医疗过错无法鉴定,法院判其担责;无锡虹桥医院被曝伪造影像资料骗保,病历资料随后被修改或屏蔽,由医保、公安等部门联合彻查。需要区分的是,合法修改与非法篡改不同。医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对病历进行修正或补充(如抢救后6小时内补记),但必须保留修改痕迹、注明时间和签名,严禁掩盖原记录。而以逃避责任为目的、对关键诊疗信息进行隐蔽性修改的行为,则构成违法甚至犯罪。综上,尽管监管趋严、法律后果严重,个别医院或医务人员仍可能存在侥幸心理,尤其在发生不良后果后试图通过修改病历规避责任,但这属于违法行为。患者若怀疑病历被篡改,应及时封存并复印全部病历、申请电子病历轨迹鉴定,并向卫健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。感谢收看,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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